《臨床腫瘤學雜志》創(chuàng)辦于1995年,是經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創(chuàng)辦的腫瘤專業(yè)學術期刊,1999年6月獲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現(xiàn)為月刊,大16開本,正文96頁,由解放軍東部戰(zhàn)區(qū)總醫(yī)院主辦,是軍隊唯一的一本腫瘤學專業(yè)刊物。《臨床腫瘤學雜志》多年來一直堅持“突出臨床,兼顧基礎,中西并蓄”的辦刊特色,肩負起加強軍內外腫瘤學領域學術交流的使命,提高診治水平,促進臨床腫瘤學的研究,積極報道和推廣腫瘤防治新經驗、新技術和新進展?!杜R床腫瘤學雜志》不僅是國內外廣大讀者獲取腫瘤研究最新信息的窗口,也是廣大作者施展才華的舞臺,發(fā)行量在國內同類期刊中最高,學術影響力廣泛,為國內腫瘤學專業(yè)必不可少的一本優(yōu)秀期刊。
論著、綜述與講座、短篇報道、簡訊、臨床應用、指南與解讀等
1 投稿內容?。?)臨床腫瘤學領域的科研進展和實踐經驗;(2)臨床腫瘤學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以及對臨床有重要指導價值的基礎研究成果;(3)與腫瘤相關的述評、綜述、指南和共識等;(4)具有臨床指導價值的個案報道等。
2 來稿要求
2.1 基本要求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資料可靠,論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應有必要的統(tǒng)計學處理。短篇報道的字數不超過1500字。
2.2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突出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盡可能不設副標題。
2.3 作者 作者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做更動。署名一般不宜超過7人,作者應是對該文起主要作用并對研究結果負責者。如有通訊作者應注明。郵政編碼、省市和作者單位名稱(應標注到科室)寫于文題下方,作者姓名之前。
2.4 摘要 除短篇報道外,其他欄目文章均須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論著類文章采用結構式摘要,應列出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中文摘要為200~300字;英文摘要可略詳于中文摘要(400個實詞左右),須包括文題、全部作者的姓名漢語拼音、單位與科室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臨床應用亦需要附結構式中英文摘要;專家論壇、綜述與講座、指南與解讀附簡要的指示性中英文摘要(150字以內)。
2.5 關鍵詞 論著須標引2~5個主題詞作為關鍵詞,要求簡明、確切。請作者盡量使用最新版美國國立醫(yī)學圖書館編輯的《醫(yī)學主題詞表》(MeSH)和中國中醫(yī)科學院編輯出版的《中醫(yī)學主題詞表》內所列的詞。
2.6 圖表 (1)每幅圖(包括線條圖)應附于文中,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碼并附中文圖題與圖注。病理圖片需注明圖題、染色方法及放大倍數。(2)采用中文三線簡表(頂線、表頭線和底線),如有統(tǒng)計學處理,將統(tǒng)計內容注于三線表下(如t 值、P值等);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注明出處。
2.7 計量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1993執(zhí)行,并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1-1993《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2.8 統(tǒng)計學分析 文中統(tǒng)計學數據,應請統(tǒng)計學專家審核,確認無誤。按GB3358-82《統(tǒng)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guī)定書寫,常用數據如下:(1)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x(中位數用M);(2)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3)標準誤用英文大小寫Sx;(4)t檢驗用英文小寫t;(5)F檢驗用英文大寫F;(6)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7)相關系數用英文小寫r;(8)自由度用希文小寫υ;(9)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最多至小數點后3位,P值前可給出檢驗值,如t值、 χ2值及F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2.9 縮略語 名詞術語較長且反復出現(xiàn)可使用縮略語。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首次出現(xiàn)時應寫出全稱。
2.10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引用必須與其原文內容核對無誤,應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3年內的文獻為主,排列于文末;文獻編號按文中首次出現(xiàn)的次序排列,并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于文中相關語句的右上角;不宜引用內部資料。著錄請按本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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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事項
3.1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基金或攻關項目,請用腳注方式標于文題頁左下方,并附基金項目批準復印件,將予以優(yōu)先刊用?;痦椖棵Q及編號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如為多個基金項目資助,作者可自行排序列出。
3.2 來稿須附第一作者單位推薦信和全體作者署名的稿件專有使用權轉讓協(xié)議書,并注明非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和署名無爭議等項。
3.3 本刊收稿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收稿通知單及投稿論文編號,作者在自收到本刊回執(zhí)后2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系稿件仍在審理之中;4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可自行處理。切勿一稿多投。
3.4 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本刊對來稿可做適當的文字修改和刪減。退修稿逾2個月不修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3.5 來稿時請注明第一作者和(或)通訊作者的單位、科室、職稱、學歷、主要研究方向、聯(lián)系電話及電子信箱等。